人資充電❤

勞動部的說明是基於《勞動基準法第9條之1當中的規範,當中有明確提及「未符合下列規定者,雇主不得與勞工為離職後競業禁止之約定」:

  • 雇主有應受保護之正當營業利益
  • 勞工擔任之職位或職務,能接觸或使用雇主之營業秘密
  • 競業禁止之期間、區域、職業活動之範圍及就業對象,未逾合理範疇
  • 雇主對勞工因不從事競業行為所受損失有合理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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凱莉萬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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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勝的人資工作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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